江西景德镇:以“认房或认贷”认定公积金贷款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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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31日,江西景德镇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千措施。其中包括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具体如下:
一是支持个人住房贷款需求。对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并已全部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实行“既贷又提”公积金政策;以“认房或认贷”认定公积金贷款次数;取消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不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三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20%;引入预抵押第三方阶段性担保机制。
三是支持房地产企业融资。金融机构在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时,应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和集团控股公司风险,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住建部门与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建立月度会商机制,共享行业信息,共商房地产企业白名单,重点支持聚焦主业、治理完善、合规经营、资质良好的优质房企稳健发展,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
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为优质房企发行债券融资工具提供增信支持。适时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房地产项目封闭融资试点,实行资金封闭管理,给予贷款优惠。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房企风险处置项目并购,提供并购贷款和金融服务,对并购风险和困难房企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与房企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存量融资展期,依法依规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
四是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时,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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