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肝源费”究竟是一种什么费,这事必须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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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医生向肝移植患者家属收取“肝源费”一事引发网友热议。当事人蒋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8月13日晚,家属接到湘雅三医院医生电话,称他需要做肝移植手术的父亲匹配到了合适肝源,但要缴纳10万元肝源费。缴费后,2018年8月15日,蒋父在湘雅三院器官移植科完成了肝移植手术,术后第4天,蒋父在出院的救护车上去世。
此事经媒体曝光以后,引发了社会各界极大的关注。当事医院与当地红十字会之间各种互相矛盾的说辞,更是让整个事件变得扑朔迷离。患者在医院接受器官移植,到底有没有“肝源费”,不但关系到患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医院的形象和信誉,还关系到我国的器官捐赠事业。无论该事件多么扑朔迷离,都需要回归事实,揭露真相。
这起“肝源费”事件有着太多待解的疑问,而追寻真相的过程也就是解答这些待解疑问的过程。
最大的一个疑问就是,患者接受肝脏移植到底要不要缴纳一笔“肝源费”。按照医院的说法,这10万元的“肝源费”是给捐赠者家属的,主要是用于对家属的救助。如果患者一方不愿意拿这笔钱,那么手术“真的做不下去”。医院还表示,这笔钱转给了红十字会。然而,当地红十字会断然否认了这种说法,表示从来没有收过“肝源费”,器官捐赠也都是自愿、无偿的。到底谁在说谎呢?相信不管是患者家属还是网友,都已经心知肚明。
10万块钱不是一笔小钱,尤其是对于还要支付几十万常规器官移植费用的患者一方来说,这10万块钱极有可能是东挪西凑而来。这么大一笔钱,医院为何没有开任何收据?面对患者家属的疑问,医院的说法是,红十字会把这个费用交给捐献者也没有收据。这个说法同样遭到了红十字会的否认。这么大一笔钱,即便真的给了捐献者一方,按照程序肯定也要有相关的证明、收据。
而根据2021年6月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发布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办法 (试行)》,移植医院代收费的标准即提供器官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所在省份执行的捐献器官获取收费标准,不得加价。在收取费用后,公立医院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患者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由此可以看出,湘雅三院说谎了。
另外,如果这10万块钱的“肝源费”是正当的、应该收的,那么,为什么在患者家属提出质疑以后,院方又退回了其中的9.8万元?这同样难以解释,也让人无法理解。
现在事情已经被曝光了,而全国范围内的医疗卫生系统反腐行动也正在进行当中,盼望上级有关部门尽快介入,查明事实真相。
(作者,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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